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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私自换门锁 他进不了家门

2013-06-07 10:27 来源:重庆晨报 点击:

民警为唐先生查询租客信息。

  今年3月初,唐先生将位于沙坪坝区升伟新天地的一套房子租给了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。一个季度过去了,唐先生原本应该收取下一季度的房租,却与租客失去了联系。更让他生气的是,因为租客私自换了锁。想要进屋,远比唐先生想象的更复杂。

  昨天上午,唐先生来到天星桥派出所向民警求助。

  签订一年租房合同

  去年,唐先生的哥哥买下了这套约100平方米的二手房。直到今年2月底,唐先生的哥哥才正式接房。

  “哥哥把房子交给我打理,让我租出去。”唐先生先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。没过多久,唐先生就接到了电话。来看房的是20多岁的岳小姐和她的两个朋友。岳小姐是湖南人,在重庆打工。“她说就在马家岩上班,具体的我也没多问。”唐先生说。

  岳小姐看房后很满意,有了租房意向。3月5日,唐先生和岳小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,房屋租金采取“押一付三”的支付方式,月租2000元。当天,岳小姐交了8000元。

  家里有人却不开门

  唐先生把房子租出去后,就一直没有再管,也没有联系过岳小姐。直到5月20日,唐先生的父母从老家来重庆耍。“老人家都没有看过哥哥新买的房子,想去看一看。”唐先生说,他给岳小姐打了一个电话。

  “电话一直没打通,我想亲自去给她说。”第二天上午,唐先生来到出租房。“当时家里有八九个人。”唐先生看到原本干净整洁的房子十分脏乱,顿时有些无语。

  下午2点,唐先生的妻子带着父母来到了门外。“敲了门之后,先是一个小孩来开的门。”唐先生说,小孩刚一开门,就被家里的大人拉了回去,然后把门关上。

  接着,唐先生的妻子不断敲门,却始终无人应答。

  一提房租她就挂电话

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上的规定,租客应提前10天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。5月25日,唐先生开始打电话催缴房租。

  “她只接过一次电话,一说到房租就把电话挂了。”唐先生说,再给岳小姐打电话,对方一直不接。再后来,岳小姐的电话就打不通了。“我不知道她怎么了,也不知道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。”唐先生说,自己第一次租房就遇上这样的租客,实在是很无奈。

  5月31日,唐先生决定再一次亲自上门找岳小姐商量。来到门前,唐先生不断敲门,始终无人应答。唐先生拿出钥匙,结果让他大吃一惊。“她居然把门锁都给换了。”这让他更加气愤和忧虑。

  “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?屋内的电器会不会被她搬走了?……”唐先生不敢再想下去。

  无奈之下向民警求助

  20多天没联系上岳小姐,唐先生越想越担心。昨天上午,唐先生来到了天星桥派出所向民警求助。

  “希望你们能帮我找到她。”唐先生很着急。在此之前,唐先生已经询问过小区物管和邻居,得知岳小姐一家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在小区出现过。而且,岳小姐已经欠下了600多元的水电费。

  唐先生很纠结:不开门,便不知道里面的情况;开了门,又怕违法。

  民警根据唐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,对租客岳小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。“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可能有误。”民警告诉唐先生,目前的信息无法查询岳小姐的下落。而且,民警也没有权力和唐先生去撬门。

  “我现在只想能尽快联系上她,收回房子。”唐先生看着这份房屋租赁合同,摇了摇头。他说,如果岳小姐能主动来找他,他愿意退还房屋押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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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在三方见证下开锁

 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涂绪律师认为,承租人应给予租赁人一个合理的催告期,不应贸然破门而入。

  涂绪建议,承租人可再次设法与租赁人取得联系,也可在门上张贴催缴费通知。由于租赁人刚超出房租支付的时限不久,对方预先支付的押金,可作房租抵用。

  涂绪强调,如果一个月之后仍联系不上租赁人,承租人可以报警求助,并告知小区物管、居委会。在物管、居委会、社区民警三方见证下,才能打开房门。

责任编辑:无一用编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