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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月谈之今日热点话题-地方干部自曝“跑部钱进”潜规则(5)

2013-06-07 20:05 来源:半月谈 点击:
亮剑正当时:瘦身、监督、改革

针对“跑部钱进”之风和转移支付软肋,如何探寻改革之势、完善之路、治理之策?增大一般性转移支付,给专项项目大瘦身、大削减;申请、审批、分配过程提高监管透明度;向省市逐级下放专项权力……这些都是求解之道。但要根治,关键要靠顶层设计,深化改革。

瘦身:对专项削减合并

近年来,社会各界人士一直呼吁大幅调整、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。去年公布的预算法修正草案强调,财政转移支付应当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,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主要目标。“这意味着转移支付中,不指定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将提高,有助于增强地方财力支配的自主权,进一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。”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。

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丁时勇建议,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,增强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统筹使用的力度;相应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,清理整合、大量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。

事实上,在2008年专项转移支付首次超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后,最近几年,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已有所下降,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相应增加。2013年,43804.21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中,有24538.35亿元是一般转移支付,19265.86亿元是专项转移支付。

今年5月6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,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。其中尤其提到要“削减、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”。

要削减,要合并,但并不意味着全部取消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,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存在有其合理性。这不是中国特有的,其他国家也一样。

该所金融室研究员张立承也表示,对于专项转移支付制度,不可能一刀切将其完全取消。应当遵循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合理匹配原则,在此原则基础上,科学设置专项转移支付。

广西财政厅课题组建议,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转变职能的要求,分类清理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,将其分为取消类、整合类、固定数额类、保留类四种。整合使用目标相近但重复交叉的专项,加强部委之间沟通、统筹,避免各自为政;将每年数额固定,且分配到各省数额固定的项目,调整到一般性转移支付。

对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名目进行规范,确立科学标准十分紧迫。白景明举例说,2013年财政转移支付的构成包括教育1189亿元、社会保障158亿元、节能环保2000多亿元等等,这些专项又是由诸多子项目构成,项目支出必须有科学的标准。比如2亿元可以建一所学校,5000万元也可以建一所学校,没有合理的标准,就会支出无度。

加大转移支付项目整合和结构调整,尤其要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配套政策。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建议,对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,不再要求地方配套;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,充分考虑地方的承受能力区别对待,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;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,采取按地方实绩予以奖励或适当补助的办法,充分发挥杠杆激励作用。

监管:强化绩效评估,立法规范问责

2011年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,共有287项专项,有33项没有管理办法,有188项没有资产考评机制。2012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亦显示,2012年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3项没有制定管理办法,只有10项专门出台了办法,还有16项处于“正在研究”状态。

对于转移支付的监管困境,目前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显然不多,而在管理部门内部,项目申请、审查把关等关键环节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,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。系统监督和地方政府监管也不到位。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书面、报表等形式进行审查把关,缺少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。

针对部委重资金分配、轻资金监管的问题,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领导小组副组长杜晓山表示,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单纯由政府部门来操作不够完善,项目上报并由政府评审通过后,在资金拨付前后,还需要社会组织、专家、媒体、受益者本身和其他公众来参与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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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无一用编辑